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名单公布:五家医药类公司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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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0-10 18:05:29
备受瞩目的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共42家大名单于日前公布。其中,来自医药行业的吉林敖东、人福科技、华海药业、新和成、鑫富药业等5家医药类公司“榜上有名”。
股权分置是国内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资本市场发育时期曾经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时至今日,它却演变成影响资本市场健康运行、持续发展以及走向成熟的主要障碍。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为上市公司、尤其是控股股东等大股东用对价方式补偿流通股股东的部分损失,以换取投资者同意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获得流通权。
此次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数量高达42家,显示继第一批4家试点公司分别推出股权分置解决方案、取得十分重要的创新成果或宝贵的经验之后,国内资本市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已然加快步伐。
从第二批试点公司看,股权分置改革的涵盖面大为拓宽,既有中央大型国有控股公司,又有地方国有控股公司和民营控股公司;既包括主板公司,也包括启动运作仅1年的中小企业板公司。因而,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未来推出的股权分置解决方案,对国内资本市场最终彻底解决长期悬而未决的股权分置问题,更具代表性,更具参考价值,更具普遍意义。
从5家医药类公司分别发布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事项的公告来看,5家公司目前均无明确的具体的解决方案,尽管均表示了改革试点的意向,但就意向本身而言亦各不相同。
――吉林敖东公告中称,其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经充分协商并出具书面承诺,一致同意采取由非流通股单方面缩股,并且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派现的方式,以换取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新和成、鑫富药业则在公告中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数量的股份的方式,换取流通股股东同意两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获得上市流通权。
――人福科技、华海药业在公告中则“大而话之”,声称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文件或规定进行,意向相对不够明确。
有趣的是,人福科技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42.52%股权目前尚全部在质押中。人福科技称,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以及制定由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有效过户给流通股股东。
按照规定,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从公告之日起停牌,至各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发布次日恢复交易。
按相关规定,包括5家医药类公司在内的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解决方案,属国有股的上市公司需先由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分类表决”关,即在股东大会上,必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能生效。(作者:广义)(本文纯属作者个人观点,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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