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要得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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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19 18: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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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得到答案!!谢谢了!!!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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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的生命活动是一个矛盾的斗争过程。正常时,机体与外环境之间保持着动态平衡,处于健康状态。但在一定的致病因素作用下,打破了原来的平衡与和谐,机体发生损伤与抗损伤之间新的矛盾斗争过程,则表现出组织器官机能、代谢和形态结构上的病理变化,出现一系列临床症状和体征。这就是疾病。导致疾病的因素有内因和外因两大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生物性因素。包括病原微生物与寄生虫、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及支原体等。
2、营养性因素。是指维持集体正常代谢和生命活动所需的蛋白质、糖、脂肪、水、无机盐及维生素的缺乏或过剩。
3、物理因素。包括各种机械力、温度、电流、光线、声波、电离辐射或放射能、大气压力改变等。
4、化学因素。包括强酸、强碱等化学物质的直接损伤与汞、铅、磷、砷、镉及聚氯二酚等经口和呼吸道、皮肤进入体内引起的中毒。
5、遗传因素。是指遗传物质的异常,如染色体畸变或基因突变等可引起遗传性疾病。
6、内分泌因素。是指内分泌腺功能减退或亢进以及靶细胞反应性的改变。
7、免疫因素。异常免疫反应如变态反应,常引起机体损伤。
8、精神因素。包括喜、怒、忧、思、悲、恐、惊这些情绪活动,属于人们正常精神活动,但若过分激烈或持续太久, 就会引起疾病。
尽管任何疾病都有一定的原因,但有时是单一的因素致病,有时是各种因素复合致病。另外,病因作用于人体,能否致病,还取决于人们的抵抗力。因此,经常锻炼身体,保持健康的体魄,乐观的心态是非常重要的。
任若患病,小病可用非处方药按照说明自疗和休息,大病一定要上医院检查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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