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对高强超声聚焦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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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0-27 18:29:00
加强注册管理征求意见 为加强对高强超声聚焦治疗机的注册管理,国家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司召集有关临床、工程方面的专家和制造商,于2002年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了高强超声聚焦治疗机研讨会,并将研讨会中达成的技术要求(详见《关于征求对高强超声聚焦治疗机加强注册管理意见的函》)于2003年1月22日予以公告,对其征求意见。 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予以反馈,征求意见时间为2003年1月25日至2月10日。 电子邮件:huang_qi@sda.gov.cn 传真:68353365 通信地址:北京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邮编: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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