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启动初始规模超1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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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6-03 03:39:33
受业界多方关注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保护基金公司),9月29日在证监会所在的金融街富凯大厦A座四层挂牌成立。
保护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63亿元,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由原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兼风险办主任陈共炎出任董事长。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主要是参考美国和日本的相关制度而设立的。据保护基金公司负责人介绍,证券公司因关闭、破产退出市场时,证券公司挪用、侵占的投资者资产,由投资者保护基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收购。可以说,保护基金是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最终措施之一。债权人也可以不接受收购,而选择参加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最后清算。这将对树立券商行业的信誉,增强投资者信心起到积极作用。
但是投资者的正常投资风险损失不受投资者保护基金保护。据保护基金公司负责人介绍,投资者在证券投资活动中因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产品价值本身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损失,不属于收购范围,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保护基金目前的工作重点仍然在于处置证券公司风险。”海通证券宏观分析员高素勤认为从保护基金公司的职能设置看,保护基金主要是针对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对债权人的利益偿付,至于因证券公司经营不善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及补偿问题,则还需要时间。
证监会研究中心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保护基金公司是非营利性企业法人,目前由证监会归口管理。董事长由证监会推荐,而上述董事中亦有4名来自于证监会,其余来自财政部和央行。
“保护基金不需要靠投资者筹集,且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可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特别融资。”国信证券资深分析师王光鸣介绍,从他得到的资料看,保护基金初始规模包括财政部专户储存历年冻结资金利差余额63亿元,以及央行以发放专项再贷款形式垫付的100多亿元。
(转载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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