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次数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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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4-18 05:32:35
为什么有的药一日服3~4次,而有的药一日只需服1~2次呢?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最终结果是单位时间内药物的消除量随血液浓度而变化,血液的浓度越高,单位时间内消除量就越大。为了维持恒定的有效血药浓度进而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按一定的间隔时间给药是必要的。临床上,可适当根据半衰期(指血浆中药物浓度下降一半所需要的时间)确定给药时间。
按半衰期的长短,常用药物分为四类。欲使超快消除类药物(半衰期≤1小时)在血浆中维持某一合适浓度,给药次数就得较其它类药物频繁些,但治疗指数大的药物可延长给药的间隔时间。为保证有效血药浓度的维持,无论超快或快速消除类(半衰期=1小时~4小时),都以静脉滴注为宜,如氨苄青霉素半衰期为1.0小时~1.5小时,因此可以持续滴注。中等消除类(半衰期=4小时~8小时)可按半衰期的长短作为给药间隔,如磺胺异恶唑半衰期为6.0小时,因此每隔6小时一次,即一日4次给药;又如灭滴灵的半衰期为6小时~11.5小时,因此给药每天3次。消除慢(半衰期=8小时~12小时)的药物,如抗癫痫药扑痫酮半衰期为8±4.8,因此一日2~3次给药为宜;美西律半衰期是10小时~20小时,因此每天给药2次。还有极慢消除类(半衰期为>24小时)可按每天给药一次。因为在给药间隔期间内,这类药物浓度的波动幅度决不会像快速消除类药物引起的幅度大,如磺胺甲基嘧啶半衰期为15.0小时~45.0小时,因此一日只给药一次。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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