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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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5-06 11:26:10
>>>>>>>>提问我侄子在浙江金华打工,在上班时在7米多高的广告杆上掉下来,造成脚后跟粉碎性骨折,老板给予治疗,刚能下地活动,可是现在还没有劳动能力,老板就不管了,我侄子又是身在外地,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生活能力,吃住应怎么办?生活应怎能么办?
他的老板也说让去申请认定了,可到了那里那个老板要找他的一个熟人,正好那天他的那个熟人不在,认定也就没做成.要果在认定的时候他找熟人的话,那这个认定有法律效率吗?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如果您的侄子的公司或老板有帮他购买工伤保险,就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市、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凭病历等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公司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您侄子的相关费用。注意,工伤认定要受伤后一年以内认定,不要错过时间。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要提起法律诉讼。如果经济困难,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免去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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