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患抑郁症准予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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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7-12 14:54:15
>>>>>>>>提问我去年5月28日才结婚,婚后流产两次,一次是宫外孕,流产后我得上了抑郁症,经常发脾气,并做了一些自己都不可思议的事情,完全偏离了原有的性格,丈夫对我越加冷漠,多次打骂我,而我的症状愈加严重,10月20日他在我有病的状况下把我赶出门了,并决意要离婚,我死都不肯离婚。这种情况法院准予离婚吗?
我去年5月28日才结婚,丈夫是医学博士,他是第二次结婚,我婚后不久流产两次,一次是宫外孕,流产后他几乎不管我,我由此得上了抑郁症,经常发脾气,并做了一些自己都不可思议的事情,完全偏离了原有的性格,丈夫对我越加冷漠,多次打骂我,我被折磨的受不了了。10月20日他在我有病的状况下把我赶出门了,并决意要离婚,说不然折磨死我,我多次想一死了之,这种情况法院准予离婚吗?不离婚该怎么改善这种现状?
休 闲 居 编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产后抑郁症不是判离婚的要件,感情破裂才是判离婚的要件。但患病不好好治疗,情绪不稳定造成夫妻生活不和谐,就有可能被对方用于证明感情破裂了。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在你最后一次流产之日起半年内你丈夫不能提出离婚,提出法院也不受理,受理也不会判离。
不过过了这个期限还是可以他还是可以起诉离的。但第一次起诉你不同意离婚,法官一般判不给离。判完生效后,半年内你丈夫不得去起诉离婚。
但半年后他还是可以再次起诉要求离婚的。以你目前的状况,保持下去,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很大。
不过你都争取到了近一年时间,如果都不能好好养病稳定情绪扭转形势,那就没有办法了。你就勇敢点,把你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拿到手,自己好好过日子吧,
他打你时一定要报警或者叫亲友邻居到现场,以后打官司留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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