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伍禁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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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13 08: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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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养生网回答:中药“十八反、十九畏”,乃古人在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渐总结出的其性味功能的相反畏恶(如“神农”尝百草),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祖国医学在用药上的安全,其功不可灭。然而,因受历史的局限,中药“十八反、十九畏”并非尽善尽美,尚有探讨之处。为此,笔者不揣浅陋,斗胆对此进行探讨分析,以期引起专家学者的注意,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为叙述的方便,首先摘抄中药“十八反、十九畏”的全文如下。十八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细辛、芍药;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十九畏:硫磺畏朴硝(通用名:芒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通用名:丑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脂;官桂畏石脂。
反药畏药不一定都反都畏
就拿甘草所反之药来说,在临床上,曾有中医师治乳腺增生,用“小柴胡汤”加海藻、浙贝母、甘草等药,疗效不错,而且治愈十余例。至于甘草与大戟、芫花、甘遂三峻利之品合用是否相反或不反,尚未见临床报导。据文献记载:甘草与上述三药共浸组的毒性较分浸组的毒性显著增高,从而抑制三者的利尿、泻下作用,同时还增强甘草的毒性。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余以为,甘草乃调和诸药、清热解毒的佳品,对于一些有拮抗作用的中药合用,便能调和,如抵当汤等(注:成方本无甘草,因用汤剂,有人加入甘草,使之相安无事,且效果满意)。此外,甘草还有较强的解毒作用,如对半夏、乌头等品之毒,甘草有解除或减轻作用,这是不争的事实。当然,甘草能否与上述三个品种合用,有待临床检验。
再则,“十九畏”中的狼毒与密陀僧,虽两者均有毒,但民间有医者将两者精制成膏,外用治疥、癣、湿疹,有一定疗效。“十八反”中的生乌头、生半夏捣烂外敷,治寒痰积聚所致的腿痛,已有用于临床。“十九畏”中的肉桂与赤石脂,民间已有合用治虚寒腹泻的,处方:赤石脂、干姜、白术、肉桂、炙甘草(注:官桂系肉桂较薄的一种,两者性味功能相同,但官桂比肉桂的作用差)。由此可见,上述相反相畏的药合用,或内服或外用,均未出现反、畏的不良后果。
不存在配伍,便无所谓反、畏
“十八反、十九畏”中的一些药本风马牛不相及,因而不存在配伍的问题。如藜芦乃催吐之品,与补气之人参、和血之丹参、养阴润燥之沙参、玄参,以及解表之细辛、和阴之芍药;大辛大热之乌头,与润肺止咳祛痰的贝母、瓜蒌,以及清热解毒、止血的白蔹、白及;大寒大凉之犀角,与大辛大热之川乌、草乌;火煅之品硫磺,与大寒之品芒销等。凡通晓祖国医学理、法、方、药的中医师,便不会将以上那些不相干的反、畏之药同处一方。
合用单用皆“反”皆“畏”之品
有的中药由于本身的剧毒,故合用单用均有反、畏的后果。如砒霜、水银、硫磺、巴豆。砒霜、水银、硫磺因系含砷、汞的矿物品,具有很强的腐蚀、烧灼性,如果内服,会突发急性胃肠炎、咽部烧灼,甚者还会导致胃大出血等中毒症状。当然,上述品种经精制成中成药,且含量低,可作内服用。但不宜久服,否则会造成慢性中毒。尤其是砒霜,外用内服皆易中毒。
有待临床验证的相畏品
除已经提到的相反相畏品外,剩下还有三组相畏中药。即: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人参畏五灵脂。余大胆假设,如果给上面三组相畏药加入甘草、大枣进行调和,能否去除相畏而达到治疗目的呢?再则,五灵脂乃破血耗气之品,为防止攻伐过甚,加入扶正气之人参(是谓攻补兼施),有何不可?当然,这仅是余之假想,是否可行,有待临床检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继承和发展祖国医药学,乃后辈中医药工作者的神圣使命。然而,继承的目的在于发展,否则就谈不上真正继承。既然要发展,那就要敢于对古人的经验、成果进行必要的探讨、研究、修正,使之推陈出新,日臻完善。B17.2
《中国中医药报》
西药的配伍禁忌更多,可逐个看药品说明书.休 闲 居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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