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收入差异影响婚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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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31 13:30:14
当一个漫长的将女人限制在被供养的位置而供养她的丈夫获得极大优越感的旧时代结束,当以妻子的依附性为基础的制度崩溃,女人通过有报酬的职业拉近了她与丈夫的距离,甚至与丈夫达到了平等和谐的境界,于是,有人提出一个新的问题:女人挣多少钱才恰当,才会更有利于夫妻间的平等交流?
我们身边最为寻常的事实,可以提供几种可能:
当妻子的收入远远低于丈夫,旧时代的那种不平等依然会存在,男人的优越感会使他无视妻子的劳动和心理变化,免不了做出一些伤害她的事情;
而当妻子的收入远远高于丈夫,通常这是很伤男人自尊的,绝大多数男人都会感到没面子,感到自惭形秽,做一些自我心理折磨;
那么,夫妻收入比较接近的,是大多数的情况了,许多夫妻在这样的格局中,在经济上都可以获得一个心理平衡,剩下的事情就看双方的性格、品质和修养了。
夫妻间的情感交流、业余活动、性生活这些活动的质量,是要有相互尊重、体贴、关爱、信任等等做基础的,与妻子和丈夫的收入比率多少到底有多大关系呢?这一切的行为,应该是出自于爱,出自于感情。在家庭拥有一些基本的生活保证和经济基础的情况下,婚姻质量的高低更多地要看夫妻情感的质量。我想,一个女人绝不会是因为比丈夫少挣一半的钱才可爱,才会获得丈夫的尊重和关爱;而一个男人也绝不是因为比老婆多挣了一倍的钱而更了不起。
其实,夫妻收入只不过是保证家庭生活质量的一个条件,它与夫妻的精神生活质量有一定的联系,但也不是必然的联系。不管是哪一种收入比例的家庭都有失败的例子,可见失败的原因不在于谁的钱多,谁的钱少,而在于爱情的质量。这种质量也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维持,但更多的是由感情的基础、夫妻双方的思想观念、生活态度、学识修养和性格品格来保证的。
在我的身边,收入差距巨大的夫妻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家庭夫妻的收入差距不是很大,正是这大多数,以家庭的稳定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他们在经济上谁也不担心谁,谁也不依赖谁,他们在精神上有苦有甜,在交流上有进有让,过着大体上平和的日子。他们的平静生活不是他们平等交流的结果吗?
附调查
调查对象与方法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包括在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中华女子学院、国务院军转干培养处等单位的已婚学员和中国教育电视台、长沙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临湘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爱联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已婚成人,发放问卷350份,收回有效问卷309份。其中男性104名,占样本总数的33.7%,女性205名,占样本总数的66.3%。平均婚龄在10年左右。
结果
1、本调查对象收入的基本情况
研究对象总共为309人,夫妻双方年龄主要分布在25—45之间,25岁以下和45岁以上的不超过4%。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人数占总人数的93%以上。职业分布广泛,包括工人、军人、机关干部、科教文卫工作者等。男女的月平均收入总体呈正态分布,男女收入基本持平。收入在600元以下的女性,明显多于男性,而在3000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中,男性则多于女性,男性有42人,占总人数的13.6%,而女性只有23人,仅占7.5%。被调查者在夫妻关系中的地位普遍感到平等或很高,认为家庭地位低或很低的只有1.3%。
2、夫妻收入差异调查情况
从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夫妻收入持平和丈夫收入高于妻子的比例占到84.1%,收入持平达到50.1%,这和以往对我国夫妻收入状况研究的结论基本相符,也和我们调查的“您认为最能接受的夫妻收入差异比(男∶女)是”:1∶1及1∶1以上的比例为95.8%,比例相当。但认为最佳比例为2∶1的,占总人数的39.4%。对“您期望家庭收入的来源”一项,回答夫妻大体平衡及丈夫应多于妻子的占总人数的98.6%,期望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妻子的人数不足2%,且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应主要由丈夫负担,占到21.6%。
3、夫妻收入差异与婚姻质量的关系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收入差异与婚姻质量的各个因素之间都呈负相关,也就是说,收入差异越大,婚姻质量越低。而且角色平等性和夫妻交流两个因素达到统计学显著性意义水平。
我们对5种不同的收入差异比例的婚姻质量进行多重比较,发现2∶1的收入差异比在夫妻交流、业余活动、性生活要优于1∶1的收入差异比。也就是说,丈夫收入大体上比妻子多一倍的夫妻在交流上要比夫妻收入相等的夫妻频繁,业余生活更加丰富,性生活质量前者优于后者。在角色平等方面,2∶1和3∶1及3∶1以上收入差异的夫妻明显好于1∶2的夫妻。即丈夫的收入高于妻子,有助于夫妻双方实现平等。
我们把2∶1和3∶1及3∶1以上的收入差异比合成一类,称为夫高于妻组。同时把1∶2和1∶3及1∶3以上的收入差异比合成一类,称为妻高于夫组。发现前者的婚姻质量好于后者。但只有在夫妻交流和角色平等两方面达到显著性差异。调查发现,有52.1%的人认为夫妻收入差异加大或大到一定程度会影响夫妻关系。但也有47.9%的人认为夫妻收入加大不会影响夫妻关系。
分析与讨论
1.本调查结果显示∶虽然对大多数妇女来说,她们的收入均低于丈夫,但总体上基本持平。这说明中国妇女的经济地位是较高的,减少了妇女在婚姻中对男子的依赖。从当前离婚案件一些新特点,如“离婚原告多为女方”、“调解离婚占到七成”,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她们的自我和自主意识提高了,越来越看重婚姻的内容和质量,越来越在乎自我的感受。此研究发现女性对婚姻质量的评价比男性的评价普遍要低。
2、在我国,一些传统的婚姻观念,尤其是“男比女强”的思想在短期内还是难以根除。这从本研究对象表示的最能接受的收入比(男∶女)为2∶1中可以看出。多数人希望家庭收入主要由丈夫负担或大体平衡,很难接受女比男收入高的情况。调查发现,妻子在收入上并不比丈夫少多少,现实中男女收入比率的缩小与男比女的收入要高的社会期望是否使男性比女性承受更大的压力呢?这有待于进一步证实。
3、本研究显示∶收入差异越大,婚姻质量越低,但只有角色平等性和夫妻交流两个因素达到统计学显著性意义水平。这与我们的假设基本一致。在我国,由于妇女就业比较充分。所以总体来说夫妻收入差异对婚姻质量的影响不大,但会起到一定的负面作用。它虽然不直接影响婚姻质量,但可以通过其他一些影响婚姻质量的因素间接的施加作用。如影响婚姻质量的家庭地位深层次的原因可能就是经济上的不平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夫妻收入差异对角色平等性和夫妻交流的影响。收入差异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由此导致社会地位、经济支配权、家庭决策权等等一系列的不平等。当然家庭角色、性角色、父母角色以及职业角色上产生的不平等也就不足为怪了。夫妻间没有了平等对话的基础,交流就很容易出现障碍,如果双方都没有调整好心态,婚姻的危机便在所难免。
4、本研究发现2∶1的收入差异比在夫妻交流、业余活动、性生活3个方面要优于1∶1,人们也认为2∶1是收入差异的最佳比。也许在中国目前的状况下,夫妻收入差异比的最佳状态应该呈正偏态分布。在收入方面,2∶1是男女差异的最佳比,是良好婚姻质量的“平衡点”。高于或低于这个比例都会对婚姻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当妻子高于丈夫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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