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网络综合征”属于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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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8-28 05:26:45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网民的增加,因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不能自拔、身心受到损害的问题,已成为心理学者一个新的研究课题。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原精神病医院)副院长于海亭指出:这种不自主的强迫性现象被称为“网络综合征”,属于“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
于海亭告诉记者,该院每个星期都能接诊1~2名此类患者,其中青少年占多数。大年初六,这个医院接诊了一名16岁的女中学生,她因为通宵上网,突然出现精神障碍,变得不理会别人,走路时自言自语,一直念着网上男友的名字。休 闲 居 编 辑
于海亭分析说,青少年是“网络综合征”的易感人员,这是因为青少年有着天然的、自发的积极探索外部世界的心理倾向。但由于青少年心理发育还不成熟,自制能力差,结果导致从最初好奇的随意浏览,到不能自拔的精神依赖,最后发展为躯体依赖。他们越来越不愿意面对现实,似乎只有在网络中,才能感到舒适和愉悦,摆脱孤独与烦恼。网络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个度。
于海亭建议青少年每天上网时间不要超过3个小时,而且要有良好的心态:利用网络来开拓视野,学会自我调节。
家长平时应注意观察、监督自己的孩子,避免浏览一些内容不健康的信息。如果发现孩子成绩突然下降,经常回家不吃饭就直接上网,这些很可能是网络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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