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第三者对家庭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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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27 14:07:19
近年来离婚率的直线上升,其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异是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在修改当中,1997年传出新法有可能有干预婚外恋、惩罚第三者的决定,立即引起全国各界的热烈争论。
休 闲 居编 辑
中国婚姻家庭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杨遂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新《婚姻家庭法》专家建议稿前面几稿有请公安机关介入一条,而持反对意见的社会学家认为,“公安机关若被赋予‘捉奸’职责,极有可能造成的恶果是‘人人不扫门前雪,去管他人床上事’,也极有可能重复文革出现的一幕幕悲剧。”
杨同时提出,可不可以向第三者请求经济赔偿,因为他她破坏了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
对刘兰的遭遇,四川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陆建梅很婉惜地说:“我们为她的遭遇感到不平,但她用这样极端的方式不仅没有解决她的婚姻问题,反而面临着来自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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