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理性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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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1-18 20:40:40
理性情绪疗法的创始人艾里斯提出:“有人具有非理性信念的人格。”这是他有关应激及神经质行为学说的基础。他认为这种人的不良情感或神经质行为不是由人或事引起,而是源于他们自己对人或事的负性思维及不合逻辑的信念,这就是引起应激和神经症的基础。他认为,个体对他人和客观世界的态度、价值观的综合是一种信念系统,人们凭借这种信念系统去对客观世界的变化(潜在的应激源)作出认知性评价,以理性的信念去评价则可得出合理的解释,作出恰当的反应;若以非理性的信念进行评价,则会对应激情境产生歪曲的知觉,也就是说,非理性信念人个者的思维不合逻辑,不能正确结实潜在应激源,因而在环境并非危害之时却会处在应激状态之中。
这些非理性信念人格者较其他人好发神经症,因为他们对周围世界的歪曲认知使他们将常人认为较轻的刺激或不太可能发展成为应激源的情境视为应激源;他们只注意到事物的阴暗面或负性的一面,而忽视光明面或积极的方面。艾里斯发现,这些人常以自言自语(不一定出声)的方式来强化非理性信念,即通过这种“自我对话”的形式自我重复事件的负性信息,并将其内化。所以,艾里斯说,非理性信念本身就是一种激活事件,只要想到它就可以触发应激放映或其它负性反应。
每个人都可能在某一时刻出现非理性信念,以此去对事件或情境作认知性评价,便常易发生应激。艾里斯曾经提出10种不合逻辑的非理性信念,后来,沃伦等人将其归纳为4类:(1)庸人自扰(或灾难化)状态。他们常将一件小事不恰当地放大,并且通过不断地反复吓唬自己而使应激情境持续存在。对一件已经过去的事件,他们会心有余悸地通过反复向他人诉说来点燃自己的应激。(2)一定/必须/应该状态。这类信念是将事物绝对化,他们以这三个词作为口头禅,认为某事“应该”是这样的,否则就是不对;要求他人做事“必须”达到什麽程度,没有回旋余地;对事物看法有“一定”之规,非黑即白,容不得半点不同观点。(3)不恰当地评估价值状态。他们认为其他人或事毫无价值,不值得一提,完全是浪费时间。(4)不现实的需要状态。他们给欢乐设定一个不切实际的标准,对他人有过高的期望,喜欢“挑毛病”、“找错误”,很少满意,且常常不分场合和后果地对他人“品头论足”。休 闲居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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