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宝宝的问题不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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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16 18:30:57
近年来,儿童的问题行为发生率在急剧升高,引起了儿科医生、教师、家长乃至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活生生的事例展示在人们的眼前,这些幼年的行为问题,轻者影响今后的学业、就业和生活,严重的成为反社会行为。因此,人们对年幼儿童的问题行为逐渐增强了忧患意识,力图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以下介绍的五种儿童问题的治疗方法,它将有助于家长、教师更好地了解学龄前儿童的行为,及早发现行为问题,及时矫治或干预,把问题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向恶性程度发展,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提高儿童的素质,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休 闲居 编 辑
一、正强化法
方法解析:正强化法是行为矫正中最基本的方法,又称阳性强化法或积极强化法。简单的说,当孩子某一行为不出现(也既正常行为出现)时,立即给予“奖赏”,以建立正常行为。比如,矫正功能性遗尿。白天,当孩子出现尿意时,鼓励他暂时不排尿,每次控制成功后,均给予奖赏。每日延长2-3分钟,直至出现尿意后能控制45分钟。一般需经三个月治疗。
在矫正中,家长要用好奖赏品(也称“强化物”)强化物一般分五类:
①消费性强化物:如糖果、饮料等一次性消费物品。
②活动性强化物:如看电视、过生日、郊游等活动。
③操作性强化物:如涂颜色、跳绳、游戏等。
④拥有性强化物:指在一段时间内孩子拥有享受的东西(如穿自己喜欢的衣服、有属于自己的小红旗、玩具等“私有财产”)。
⑤社会性强化物:指孩子喜欢接受的语言刺激或身体刺激(如赞扬、点头、微笑)。
操作要领:在进行正强化矫正时,家长要选择孩子喜欢、需求的强化物。“奖赏”时要立即兑现,要说明出现了哪一种“行为”后得到的奖励。强化物的数量不宜多。当达到期望的行为时,应逐步取消物质奖励,以赞扬、微笑代替。
适用范围:矫正儿童神经性厌食、偏食、遗尿、多动、沉默、孤独、学习困难等问题行为。
二、惩罚法
方法解析:又称厌恶疗法。指孩子出现某一问题行为后,立即使之受到厌恶刺激(又称惩罚物)或失去正在享用的“私有财产”,将问题行为与不愉快的或惩罚性的刺激结合起来,经多次重复后,问题行为的发生率逐步降低,甚至消除。一般来说,惩罚法需要与其他行为矫正法和教育配合,才能全面纠正儿童的问题行为。
惩罚法有三种类型:
①体罚:当孩子出现问题行为时,即刻给予一个“厌恶刺激”(包括能激起痛感或其他感官不舒适的刺激,如令人厌恶的声音、难闻的化学品气味等)或惩罚物以达到阻止或消除这种问题行为的发生。
②谴责:当孩子出现问题行为时,及时给予严厉的否定性或警告性语句(包括瞪眼睛、用力把他抓住等动作),以阻止该问题行为的出现。
③暂停:当孩子出现问题行为时,及时暂停他玩耍或没收玩具等“私有财产”,以阻止问题行为的再现。
操作要领:惩罚必须及时,即在问题行为出现后,立即惩罚。两者间隔时间越短,效果越好。家长必须以冷静的态度来使用惩罚物,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加重惩罚的强度,造成不必要的危害,必须强调,惩罚法有一定的副作用,强烈的惩罚会引起孩子不良的情绪反应,有损心理的正常发育。孩子会模仿成人的惩罚行为来对待别的儿童。惩罚只能纠正旧的问题行为,并不能建立新行为,在应用中家长必须有意识地帮助孩子建立新的正常行为。因此,惩罚法应在其他方法无效、不得已时才采用。
适用范围:矫正咬指甲、吮手指、遗尿、拔毛癖、攻击性行为、强迫症等问题行为。
三、负强化法
方法解析:指孩子出现某一正常行为时,就可避免不良的厌恶刺激(或称负强化物),久而久之,该正常行为的出现率就会提高,而与之对应的问题行为就会减少或消失。例如,对爱咬指甲的孩子,可在其手指甲上涂上胡椒粉或黄连粉,使之一咬指甲便会产生不舒适感,为了避免这种厌恶刺激,孩子就不再咬指甲,由此改掉了问题行为。
操作要领:选择厌恶刺激,必须使孩子产生一定的不适感(如苦味、热、冷等),并能在正常行为出现时立即终止(例如不咬指甲就不会尝到胡椒粉)。选择的厌恶刺激,必须是学校教育和社会道德所能容许的,并且不会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适用范围:矫正自伤、咬指甲、吮吸手指、爱哭等问题行为。
四、消退法
方法解析:将过去曾不断得到强化的问题行为,通过消退程序(既停止强化),使问题行为的发生率降低,最终消除已建立的问题行为。比如,一个2岁的孩子,每晚必须由父母陪伴才能入睡,否则就大声哭闹、不能入睡,“陪伴入睡”成了不良入睡行为的强化物。针对这种情况,可采取“消退法”。治疗时,父母将孩子安置在床上后,告诉他必须自己睡觉,然后离开。实施第一天,孩子大声哭闹可能长达50分钟,甚至一个小时;第二天哭闹可能减少至15-30分钟,一般坚持到第十天晚上,哭闹可能完全消失。
操作要领:对有多种问题行为的孩子,先选定一种行为进行矫正,然后再逐个解决。要创造消退治疗的环境,在实施前,将计划告诉孩子。在幼儿园实施消退法时,要让父母参与,做到家园一致,千万不要幼儿园在消退,家里却在强化。在消退法实施的初期,问题行为可能会加重,甚至产生情感抵触和攻击行为。此时,应坚持纠正,否则会加重问题行为。若纠正后问题行为重现,可再进行几次消退训练,直至全部消失。
适用范围:矫正发脾气、多动症、神经性呕吐、偏食等问题行为。通常,消退法应与正强化法结合使用,如对偏食、爱发脾气的孩子,不仅可以消除其问题行为也有助于建立强化良好行为。
五、模仿法
方法解析:即通过观察、学习、模仿来获得和增强良好行为,减少、消除问题行为。模仿法通常可采用影视或录象模仿、现场模仿、想象模仿四种类型。
操作要领:确定的“楷模”应与孩子的年龄、性别相似,越相似就越容易引起模仿的效果。如以孩子熟悉或崇拜的人(如教师等)为楷模,更容易产生模仿效果。要加强示范行为的表现时间,让孩子多看一看。模仿行为产生后,要给予强化。
适用范围:矫正恐惧、退缩、孤独、胆怯、焦虑等多种问题行为。
除以上方法外,纠正孩子问题行为的常用方法还有间歇强化法、行为塑造法、系统脱敏法、代币制疗法、认知行为疗法、催眠疗法。需要时,可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合理应用。
补白
儿童问题行为矫正程序
1、确立诊断:当家长怀疑孩子出现问题行为时,应及时请医生评价和诊断,确定其类型和程度。
2、制定矫正方案:包括问题行为及所用矫正方法的名称,矫正所要达到的目标行为,矫正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矫正方法的效果分析、注意事项等。
3、做好行为观察记录:采用次数记录法、时间记录法、质量评定法、百分比记录法等。
4、检查、复查、评估与总结:定期对行为矫正进行复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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