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严格整顿医疗广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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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1 00:21:35
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获悉,针对目前医疗广告市场虚假、夸大医疗效果、推荐销售假劣药品等现象,近日,该所将会同工商部门严格规范整顿呼和浩特市医疗广告市场。
整顿范围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并禁止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具有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但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对核定内容进行任何改动。医疗机构发布具有义诊内容的广告,必须进行备案,方可申请办理《医疗广告证明》手续。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欺骗消费者。休 闲 居 编 辑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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