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管局明确部分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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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1-09 10:12:13
2003年2月9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明确下述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主要原因是这些产品的预期目的、功能及用途等均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医疗器械的定义。这些产品具体为:1.自动盖片机:该产品用于将极薄的盖玻片封盖在承载染色组织切片的玻片上。2.体外用碎骨机:该产品用于在骨科手术中,将人体的组织或碎骨进行粉碎。3.磨片机:该产品用于眼镜店或眼镜工厂打磨镜片。4.电脑查片仪:该产品用于对各种镜片度数进行精确、快速检测,并对累进焦点和多焦点镜片进行测量图形显示。5.光谱透过率测量仪:该产品用于对太阳镜进行紫外线透过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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