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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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23 02:57:56
一、改革方案要点: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5股。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执行对价安排,换取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相当于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3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06年6月5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 2006年6月14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2006年6月12-14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15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5 月2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5月24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5月24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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