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三届三十次董事会通过多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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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2-06 01:21: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一德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下称:一德药房)4%股权转让给上海长江口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一德药房净资产评估价16493537.29元为基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659741.49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一德药房的股权。
二、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药业)40%股权分别转让给上海长江口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江海综合经营部,股权转让比例分别为39%、1%,股权转让金额分别为24480555.49元、627706.55元;本次股权转让金额以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新世纪药业净资产评估价62770655.11元为作价基准。本次股权转让各方于2006年5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世纪药业的股权。
三、同意公司出资4283984.93元受让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复星研究院)4%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以2005年度经审计的复星研究院净资产107099623.24元为基础,确定为4283984.93元。
四、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复星医投)出资4054283.73元分别受让公司所持有的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24.92万元,占0.98%股权,下称:金象复星)0.98%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象复星0.98%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象复星0.98%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以金象复星截止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47362218.02元为依据,确定为4054283.73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复星医投将合计持有金象复星50%的股权。
五、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浦东支行申请一年期短期借款1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复星集团)与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长宁支行申请一年期短期借款1亿元人民币,并由复星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梁信军、汪群斌、范伟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江湾支行申请一年期短期借款1亿元人民币,并由复星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孙公司上海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宁支行申请120万美元一年期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30万美元、出口押汇授信额度30万美元、进出口信用证减免保证金授信额度60万美元)。
截止2006年5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5000万元,均为对下属控股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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