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法保护中医药专家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6-10-29 14:51:33
《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已在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首都荟萃了许多全国著名的中医专家,自1990年以来开展的两次大规模集体拜师活动,为41名老中医专家配备了69名学术继承人。这些学术继承人如今已成为各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还成为著名专家。为保护名中医专家,发扬名中医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养中青年中医学术骨干,《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中对"师承教育"作了规定。尊重和保护名中医药专家,鼓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名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开展师承教育。鼓励高等医药院校毕业生或者优秀中青年人员总结和继承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中医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人事部门另行制定。该法规为保障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还作出规定,市中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中医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划,重视培养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业务骨干。鼓励医学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院所有计划地培养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学科高层次人才。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