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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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3 11:37:57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新华社信息“科博会”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乌日图司长出席了“WTO与中国医药和社会保障发展研讨会”。他指出,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善管理服务。 截止2001年年底,全国已有33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和1493个单独统筹县(市)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占全国地、县(市)总数的97%和82%;参保人数达到7630万人,较2000年新增3330万人,从已经启动实施城市的情况看,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平衡。据统计,2001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3.6亿元,支出224.1亿元,结余129.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63.4亿元,个人帐户结余66.1亿元。 随着医疗保险启动面和覆盖面的迅速扩大,医疗保险新机制的作用开始发挥: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了稳定的来源,改变了原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下经常发生的拖欠职工医疗费和不同单位职工医疗待遇苦乐不均的现象。 (二)医疗费用分担机制有效遏制了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 (三)政事分开、统一高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了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这种变化有利于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有利于实现社会医疗保险的公平性。 乌日图司长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改革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覆盖面还比较小,政策还不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医疗保障管理特别是基础管理亟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后要抓住影响稳步推进和稳健运行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强化和完善医疗保险的基础管理。在规范和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上做文章,在改善管理服务上上水平,争取全面提高医疗保险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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