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医药工作的6个要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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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11 19:13:33
二、继续深化中医医疗体制改革。 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争取在中医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上有所突破。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制定的财政补助和税收政策,重点落实好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倾斜政策。调整好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继续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收入中不合理的比例。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扩大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数量及品种,并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采购。参加完善“三项改革”试点地区的中医医院要做好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工作。 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要加强中医医院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工作程序、规范。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加大向社会公示中医医院医疗信息的力度。继续推广“病人选医生”制度,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探索医院运行机制及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实现方式。加速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快发展社区卫生中的中医药服务。研究制定《关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提出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评价标准,加强全科医生(中医类)的培养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实施全国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建设计划。要将社区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等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城市中医医院要积极探索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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