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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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7-30 19:49:58
看一次病,配的药少则一两种,多则四五种。这是医生根据病情实际需要配制的,以下是治病时用药的一般原则。
1.针对主要矛盾。 休 闲 居 编辑
一个人可能同时患有几种疾病,如原来有胃病的人突然得了急性扁桃腺炎,体温很高,喉痛难忍。此时,胃病已降为次要矛盾,不妨暂时停眼胃药,针对急性扁桃腺炎这个主要矛盾,全力诊治用药。
2.少而精。
一个冠心病人在甲医院配了丹参片,下次到乙医院配了复方丹参片,以后,丙医院可能配予冠参片,朋友或许会送给他地奥心血康。这几种药的主要作用都是活血化瘀,改善心肌的微循环,只要选择其中之一,就可达到效果,不宜把这几种药物一起服。
3.分清主药与辅药。
药物有主次之分,以冠心病为例,地高辛和抗心律失常的药物是主药,而宁心宝、维生素E等是辅药,虽然辅药也有其作用,在药物品种过多时可以不用。
4.少服“可用可不用”的药。
有的人得了感冒,几天之内反复就诊,配了许多种药,实际上感冒并无特效药,五花八门的感冒药有些是“可用可不用”的,如果服得多了,反而可能弊大于利。明智的做法是少服药,多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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