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监督管理维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3-08 07:47: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防治“非典”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目前一些中药材市场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药材、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违法行为,现将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要加强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督管理。中药材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针对目前因“非典”疫情而引发的中药材市场在商品质量、市场秩序等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对中药材市场的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防治“非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和药材质量关。各地对辖区内的中药材市场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材的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中药材经营企业登记注册管理。要加强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要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检查和抽验,严禁不合格的中药材上市交易。
三、严厉查处中药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药材冒充合格药材,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以及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
四、加强配合、综合治理。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要密切配合,当前,对一些大型的中药材专业市场两部门要派驻联合监督检查人员,进行不间断的市场检查。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信息的沟通,并适时采取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市场整治工作力度。
各地市场整治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如遇重大、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一些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