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育术后又怀孕流产女士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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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10 15:58:48
法院昨天判决医院无过错
本报讯 陈女士在酒仙桥医院生孩子时做了输卵管绝育术。本想着可以高枕无忧了,谁知两年半后又怀孕,不得不做了流产。陈女士因此将酒仙桥医院告上法庭。昨天,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陈女士的遭遇是现代医学技术条件下不能绝对避免的,她与酒仙桥医院对此事都无过错。根据公平原则,法院判令酒仙桥医院赔偿陈女士514元。这件稀奇的案子吸引了不少媒体的记者,代表酒仙桥医院出庭的该院医务处的高大夫还随手画了一张女性生殖系统的草图,向好奇的记者们解释:为什么做了绝育术还会有怀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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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31日,陈女士来到酒仙桥医院生产,同时接受了双侧输卵管结扎术。她的丈夫在手术同意书上也签了字。同意书上指出:术后严格避孕3年。2002年12月,陈女士经B超检查竟然又怀孕了。虽然十分吃惊,她也只得无奈地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后,陈女士为调养身体,留职停薪了一个月。想到自己因流产受的苦,陈女士一纸诉状将酒仙桥医院告到朝阳法院,请求判令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抚慰金3000余元。
酒仙桥医院却认为,医院手术时严格按照医疗规程操作,而且医学资料显示:由于血管丰富,再生能力强等多种原因导致结扎后再次怀孕的概率在1.5‰至17.1‰之间,大多发生在术后2至6年。由此看来,陈女士的遭遇并不是医院的过错造成,不同意她的诉讼请求。
原告陈女士昨天没有在法庭上出现。法院的判决基本采纳了被告酒仙桥医院的意见。宣判完毕后,陈女士的代理律师对判决发表了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医院并没有拿出足够的证据说明手术是成功的,而且根据有关规定,陈女士后来的宫内孕不属于绝育术的并发症范围。但是否上诉,还要和陈女士商量后才能决定。
不少记者都对绝育术后为何能再次怀孕感到不解。该院医务处的高大夫顺手拿起纸笔画上了女性的子宫、输卵管等生殖器官的草图。她比画着告诉大家:有些人血管丰富,再生能力强,输卵管结扎后又自己再通了。有些人是因为输卵管盲端结扎后,又形成了瘘,卵子有可能从瘘中通过。这些情况都是无法事先预知的。因此,从现有条件看复孕不可能完全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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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绝育手术后有极少数人仍会怀孕,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输卵管的再生能力很强,有时已被切断的两端又重新愈合再通,这是引起绝育后再孕的主要原因。
2.输卵管结扎过紧,结扎线将输卵管管壁割断,使输卵管与子宫和腹腔重新相通,这样卵巢排出的卵子又能进入输卵管并与精子结合造成怀孕。
3.手术失误。个别手术医师经验不足,误将其他组织结扎,而真正的输卵管没有结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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