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孩子的“成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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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8-31 14:27:19
青少年期(10-18岁)处于一种“危机期”,是身心发展不平衡、自我成熟感和半成熟现状之间的特殊时期。
一方面他们竭力摆脱童年时期的幼稚状态,向成人过渡,要求像大人那样行事;另一方面他们并没有完全具备成年人心理所具有的一切特征和能力。因此他们的内心充满着矛盾和冲突,常常处于一种非常不稳定、不平衡的状态中。
由于“成人感”的形成,对社会地位欲求不满,反对从属地位、权威式的干涉;与成人在观念上的“碰撞”,使其形成自己的看法。表现出主观、幼稚、片面和绝对性,不理解父母的想法而与之格格不入,更反对父母强加给他们的观念。不能自控的情绪波动: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其在缺乏准备的条件下,面对许多矛盾和困惑,不断出现的“麻烦”,常常让他们处在焦虑的情绪背景中,遇到不满和不平之事,容易出现社会性情绪失控,尤其在父母面前更易情绪发作。性冲动处于莫名的烦躁与不安中。反抗主要指向父母,也会转移到教师及有关成年人身上,其反抗中心是依赖和控制;而其人际关系倾向又是脱离父母的羁绊,倾向密切朋友关系的建立;与父母发生冲突的机会显著多于其他人。
青少年需要自身心理的保健,如多加强心理卫生知识学习,培养面对挫折的适应能力,陶冶情操和个性,健全自我意识,学会心理调节,加强对自己、对社会以及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认识;家庭、学校、社会也应充分尊重、理解、信任、爱护他们,多指导少指责,多帮助少干涉,加强心理卫生、性知识教育和生活指导,建立心理咨询、辅导、治疗的机构,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困惑和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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